陕西67岁男子被诊断为阴茎癌,切除后发现是误诊,法院如何判处?

2023-11-25

现如今我们看到的医疗纠纷的官司很多,紧张的医患关系一直以来都是医院的敏感话题。医院本就是治病就医的场所。

但是也会因为医务人员的操作失误导致病人的身体状况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朝着一个坏的方向发展。家住山西商洛市的贺先生,就在一次手术中遇到了意外。

体内被切除的结块竟然与最初医生判断的结果不一致,这让他的家人难以接受。本可以不做手术不切除,却因为医生的误诊让70多岁的贺大爷受了一次罪,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一场医疗官司打破了贺大爷和他的家人的平静生活。

商洛市人民医院所在的区法院受理了关于贺大爷提起的侵权损害赔偿案件,请求商洛市人民医院对于误诊切除贺大爷的阴茎部位的结节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在受理本案后,组织医院代表以及贺大爷的主治医生,还有贺大爷及其家属前来法院进行调解,也便于法院在庭审之前对本案的实际情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调解当天,家属的情绪很是激动,贺大爷已经七十多岁了,他无法接受自己的阴茎被切除的事实,要忍受着自己的阴茎被切除6公分的痛苦还有巨大的精神压力。

院方的态度很是冷漠,坚信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方案没有问题,并不是家属所认为的诊断错误,盲目一刀切除。

双方争执不下,调解失败后法院继续调查本案的事情经过。

经贺大爷的儿子小贺回忆称,当时父亲发现自己的阴茎上长出了一块结节,有点凸起但是一开始没啥感觉。时间一长,再加上春夏季季节更替,贺大爷这块结节的表皮开始溃烂了。

小贺听说后就带着父亲去医院治疗。到了医院以后,医生通过肉眼的观察以及对该部位的彩超结果来看,诊断为阴茎癌,建议尽快安排手术予以切除,避免癌细胞的扩散。

家属听了以后吓怕了,但是询问医生是不是应该对该结节进行活检才能来判断这块结节是良性还是恶性的。但是医生的回答是不需要,应当尽快做手术进行切除。

家属的建议被拒绝,听从了医生的诊断决定为贺大爷做手术。

按照医生的安排,贺大爷如期做了阴茎切除手术,手术整个过程进行的很顺利。但是术后对切除的阴茎结节进行活检,结果却令人大吃一惊,活检结果并不是癌,而是一个囊肿。

这个结果让贺大爷的家人难以接受,本来可以不做手术不受这个罪的,现在因为医生的误诊让他受了这么大的苦。

术后贺大爷也因为年龄比较大,伤口恢复的比较慢,两个腿走路难免要摩擦,就连最基本的生理需求上个厕所都很困难。

这对于贺大爷的家里人来说,肯定是不满意医生的做法的,就找来媒体对医生的误诊进行曝光。

记者对医生进行采访,医生表示愿意承担责任。

当媒体来到医院后,找到了当时负责贺大爷的主治医生李医生,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手术过程中没有任何问题,就是在前期与患者家属进行沟通的过程中没有与家属说清楚。

现在已经切除了,不可能再拆开放进去,就看家属有啥要求了,作为医生的他会积极与院方进行协调。从李医生接受采访的说辞中可以看出来,他的态度很明显的就是一副无所谓。

反正有医院在后面撑腰担着,自己也不会给患者赔偿很多。但是患者家属听到后,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明明在手术前建议做活检,根据活检结果再做进一步的治疗方案的安排。

这么简单的常规操作患者家属都知道,李医生却凭自己的肉眼和彩超结果就判断是瘤而不做活检,这点很难说得过去。

由于贺大爷的家属和医院一直没有就此事达成和解,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贺大爷的家人将医院告上了法庭。

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诊断错误的问题,背后隐藏的是医患关系问题。

李医生的回答只是其个人意思的表态,他愿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并承担责任,但似乎并不没有承认自己的诊断出了问题。

问诊的程序出了问题也归结于自己没有与患者家属进行沟通。但是在面对贺大爷家属要求活检的要求时,他也没有听从家属的建议,而是表现出一副摆烂的样子。

事情已经出了,就说什么要求吧。所谓的医者仁心在李医生的身上并没有体现出来,这也体现出目前我们医患关系的紧张。

医生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以及治病就医的神圣职责,不能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而是要结合患者的真实情况以及最有利于患者身体健康的原则为病人做好治疗方案。

法律分析:本案当中李医生在初次诊断中就判定贺大爷阴茎处的结节是瘤,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由此可见,李医生在安排就诊方案之前应当就贺大爷病情的真实情况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并且如实告知病情,面对家属的疑问和咨询也要及时的回答。

但是从本案当中的案情分析来看,李医生拒绝了家属提出活检的建议,这属于明显的没有进行术前检查,而是术后切除以后进行了活检检查,活检结果就是一个囊肿。

本来可以避免手术,但是因为李医生的错误诊断,没有尽到严格的审查义务,违反了操作的流程,造成了患者被切除6公分的阴茎的不利后果。

所以,根据上述分析,李医生应当对贺大爷的病情负责。李医生应当承担责任,但是赔偿应当由谁来出钱?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从法律规定来看,李医生的治疗行为是代表医院方作出的,医院作为李医生的用人单位,应当对此次医疗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从该项规定可以看出,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要恪守职责,按照诊疗的程序和内容展开工作,对于医务人员的失误可以从其主观层面来分析。

如果是因为医务人员的主观故意做出的误诊,医院在承担赔偿责任以后肯定会想医生追究责任,通常给予停职、降薪等处罚方式。

如果医务人员是受医院医疗水平的限制,不是主观故意,而是客观上的不能或者过失,那么相应的要减轻医务人员的责任,医院也不能过分苛求扣除其工资。

医院作为医疗服务的场所,应当对义务人员做好培训,医者仁心不是一个简单的口号,而是真真切切的要把医务人员的心与我们患者还有患者家属的心紧紧连在一起。

毋庸置疑医院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具体的赔偿数额有哪些具体标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确定具体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以下三个因素:

一是医疗事故等级;二是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是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结合本案案情,由于医生误诊切除的结节应当按照医疗事故鉴定的结果划分计入合适的事故等级中,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执行。

其次,考虑到李医生对于此次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存在明显的过失,术前进行穿刺活检是对与结节或者肿物的必要检查,但是他没有进行检查,在面对病人家属的建议时也予以拒绝。

然后,贺大爷被切除的6公分的阴茎的的确确是因为李医生在手术之前误诊断是癌症,才建议安排手术予以切除避免癌细胞的扩散。

但最终切除后却发现是一个普通的囊肿,导致本不需要做手术切除贺大爷的阴茎,但是却给切除了的后果,足以可见李医生的诊断行为与贺大爷被切除6公分的阴茎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所以,在笔者看来,李医生应当承担百分之百的责任,贺大爷及其家属本身也提出了术前活检的建议,但是被李医生给拒绝了,所以贺大爷方无需承担责任。

医者仁心,这个“仁”是指医务人员要求医术品德兼优,医生本就是一个神圣的职业,救死扶伤是他们的职责要求,本就是一个令人尊敬和敬仰的职业。

但是如果因为贪图小利,坏了自己工作的宗旨和初心,就会出现医疗事故引发医患矛盾,所以作为医务人员需要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对每一个患者和家属都当做自己的亲朋好友,认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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